發布時間:2018年03月01日 瀏覽次數:701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市住建委以“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為改革目標,不斷研究完善施工許可行政審批辦公平臺,自2018年3月1日起,建設單位在施工許可業務辦理完成后,不必再跑去服務窗口領取施工許可證,可以直接在辦公室自行打印、留存相關電子證照。
啟用電子證照功能后,業務辦理流程為建設單位在網上進行申報,并將書面材料報送市住建委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審批流程以審核紙質材料為主,同時一并完成網上辦事流程,符合法定要求審批通過后,即可下載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并且能夠自行打印施工許可證。這不僅意味著建設單位少跑一趟行政服務中心,更是解決了紙質版攜帶保存不便、容易遺失等問題,今后,建設單位可按需隨時在電腦或手機上調取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
關于備受關注的電子證照上的簽章及效力問題,電子簽章是由市經信委認證的施工許可審批專用電子簽章,因此,建設單位自行打印的加蓋了電子簽章的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打印發放的施工許可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每份電子證照均增設二維碼,可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實時讀取系統數據進行電子證照內容驗證,杜絕偽造的可能。
通過推行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市住建委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時限縮至6個工作日,比法定的15日大幅縮減,最大限度地為企業辦事提供便利。
在實現電子證照的基礎上,市住建委力爭2018年全面實現施工許可網上審批。按照建設單位“只跑一次”的改革思路,通過升級辦公系統,實現建設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后,市住建委在系統中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后建設單位到服務大廳窗口直接進行申報,窗口收取紙質材料與系統上報材料核實一致后,建設單位即可自行打印施工許可證。
在審批改革方面,市住建委大力度推進施工許可審批下放,按照“能放盡放”的原則,市級只辦理跨區的軌道交通等線性工程、單體規模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市級重點工程以及因工程特殊性確實需要由市級審批施工許可的工程,其他工程全部下放至區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通過審批下放,市級審批的施工許可總量僅為10%。